涉外專利申請途徑
從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及歐洲專利局公布的2018年知識產權報告中可以看出,中國申請人涉外專利的申請量在逐年上升,尤其是近幾年上升更加明顯,預計未來將趕超美國。那么,如何申請涉外專利,選擇哪種途徑呢?下面對涉外專利申請的兩個途徑做了介紹:
一、巴黎公約(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
巴黎公約是由多個國家簽訂的保護工業產權的條約,目前有177個締約國。根據約定,在任何一成員國申請專利后的12個月內,可以要求該專利申請的優先權,并直接在該組織其它成員國內申請專利。申請期限如下:
二、專利合作條約(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在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國際性條約,目前有152個成員國。其目的是為解決就同一發明創造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時,減少申請人和各個專利局的重復勞動。通過這一途徑申請國外專利分為國際階段(PCT申請)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申請流程和期限如下:
三、巴黎公約途徑和PCT途徑的對比
對比因素 |
巴黎公約 |
PCT |
保護客體 |
發明、新型 |
|
申請方式 |
一表一國,分別申請 |
一表多國 |
申請效力 |
直接進入各國常規審查、授權 |
國際階段受理專利申請,之后分別進入各個國家進行常規審查、授權 |
優先權 |
首次提交專利申請后,外觀設計為 6個月、發明或實用新型為12 個 月 |
首次提交專利申請后的30 個月 |
申請語言 |
申請材料需用指定語言 |
申請材料可用中文 |
優點 |
節約PCT國際階段產生的費用,如果 選擇進入的國家較少(不多于3個)可以考慮該方式。 |
1)最長可以有30個月的時間選擇進入國家階段,時間比較充裕; 2)一種形式要求;3)能獲得國際檢索報告及書面意見,對專利的創造性做出評價 |
缺點 |
1)必須在12個月內完成所有國外文件的翻譯和提交,時間倉促; 2)提交時多種形式要求、多種語言。3)被動盲目 |
多產生PCT國際階段的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