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達知識產權成功代理一批商標案件
1.“青未了”商標撤三申請案獲得成功
日前,圣達知識產權接受申請人委托,代理“青未了”商標注冊事宜。圣達知識產權顧問經過詳細的查詢,發現在此之前已有“青未了”在第31類商品上進行注冊,與申請人預申請商標相同。經過圣達商標代理人查詢未發現近三年來該商標使用的任何情況,鑒于該商標注冊已滿三年的事實,圣達知識產權顧問根據《商標法》第49條的規定,以無正當理由聯系三年不使用為由申請撤銷該商標的注冊。被撤銷商標所有人在規定期限內未向商標局提交其使用證據,故商標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做出了撤銷該商標的決定。圣達知識產權為激活商標資源貢獻了一份力量,同時,也得到了申請人的贊譽和認可。
2. “送福特”商標異議答辯獲得成功
泰安市和瑞陽光才斷氣開發有限公司刊登在第1417期《商標公告》第12743527號“送福特”商標(以下簡稱“異議商標”)被福特汽車公司提出異議,被異議人遂委托圣達知識產權向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答辯。經過圣達知識產權深入細致分析,專業嚴謹的答辯,商標局采納了我方的答辯意見,對第12743527號“送福特”商標準予注冊。
3.“歐脈”商標異議獲得成功
2013年濟南歐脈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歐脈”商標被濟南萬拓商貿有限公司搶注,并于2014年10月27日通過商標局初步審查。濟南圣達知識產權及時監測到這一搶注情況,并作為歐脈公司的代理機構對該商標提出異議。經過圣達知識產權顧問的努力,商標局采納了我方的異議理由,對于13203930號“歐脈”商標不予注冊。圣達知識產權有力的維護了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贏得了客戶的信任與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