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面向企業開展2023年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
國知辦函運字〔2023〕5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部署,深入開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工作,加快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競爭力和轉化運用效益,有力支撐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現面向企業組織開展2023年度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以下簡稱優勢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以下簡稱示范企業)申報、考核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范圍
(一)申報條件。申報優勢企業的,應為區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知識產權優勢突出的企業;申報示范企業的,應為培育期滿3年的優勢企業。
(二)考核范圍。培育期內的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每年均須參加年度考核。2023年度的考核范圍為2022年認定及通過復核的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企業年度考核結果將作為復核的重要參考,連續2年不參加考核的企業,將取消復核資格。
(三)復核范圍。培育滿3年的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須進行復核。2023年度的復核范圍為2019年及以前認定為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且未參加或未通過2022年復核的企業。2023年復核范圍內企業未參加或未通過本次復核的,將取消優勢企業或示范企業資格。
二、工作程序
(一)組織測評。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組織轄區內參加申報和考核、復核的企業在線填報注冊信息,按照相應條件和范圍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的企業,統一開展創新管理與知識產權國際標準測評,結合企業開展專利產品備案、“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等重點工作情況,綜合確定測評成績。
(二)推薦上報。
申報推薦。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對2023年度測評合格的申報企業開展評審,在名額(見附件1)上限內確定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推薦名單,將評審情況和推薦名單報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予以優先推薦。
考核、復核上報。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測評合格的考核、復核企業進行審查,初步確定通過考核、復核的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名單,報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三)審核認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上報的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推薦名單,以及初步確定通過考核、復核的企業名單進行審核確認,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文予以認定。
三、組織保障
(一)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進一步突出產業化導向,結合近期工作重點,廣泛開展調研,強化政策協同聯動,優化工具服務支撐,提高企業培育工作效能,更好發揮優勢示范引領帶動作用,不斷提升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和轉化效益。
(二)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優勢示范企業的聯系、指導和服務,以專利產業化、專利密集型產品培育、商標品牌價值提升等為重點,加大部門協同、政策支持和資源投入力度,著力打造更多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強、轉化效益高的企業標桿,助力區域產業創新發展。
請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加強宣傳引導,嚴格審核把關,組織本轄區內企業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管理系統”(網址:https://declare.tc554.org.cn/)完成注冊和測評,做好企業評審和推薦上報等工作。具體工作信息和要求將通過管理系統及時發送。請各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將相關處室負責人和工作聯系人信息(見附件2)于2023年7月21日前通過電子郵箱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推薦名額
2. 工作聯系信息表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