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業務辦理方式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專利申請人: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調整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業務辦理方式的通知》(國知辦函辦字〔2022〕1048號),屬于《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局令第76號)》第二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定的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推薦業務辦理方式調整為網上辦理,不再受理紙質件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業務。
按國家局通知要求,現對我省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業務辦理方式進行調整,并就有關事項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新版審查及受理系統上線工作整體安排,自2023年1月26日起申請人或代理機構可訪問“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網頁版(cponline.cnipa.gov.cn),通過“專利事務服務”模塊網上辦理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相關業務。
自該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濟南代辦處不再受理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紙質件材料。
二、辦理方式及流程
辦理專利申請優先審查業務,需由在“專利業務辦理系統”注冊的申請人本人或本案代理機構賬號提交。若委托非本案代理機構辦理,需出具代理委托書。
申請人或代理機構按要求提交專利申請優先審查請求后,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濟南代辦處依職責權限進行審核推薦,結果可在“專利業務辦理系統”中查詢。
獲推薦的案件由國家知識產權專利局進行審核確定,結果以電子件《專利申請予以優先審查通知書》或《專利申請不予優先審查通知書》的形式,通過“專利業務辦理系統”反饋申請人或代理機構。
三、申請材料
(一)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信息材料;
(二)符合《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第三條所列優先審查情形的相關證明文件;
(三)若委托非本案代理機構辦理,需提交代理委托書。
上述申請材料以電子件上傳“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無需再提交紙質件材料。
四、其他事項
(一)原先已提交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紙質件材料的案件,在2023年1月26日前未收到《專利申請予以優先審查通知書》的,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網上申請。
(二)專利復審、專利權無效優先審查辦理方式不變。
(三)之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
濟南代辦處優先審查業務咨詢電話:0531-68792011
山東省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