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關于同意設立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山東分中心地方工作站(第二批)的通知
2022-12-8
棗莊、泰安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煙臺、德州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山東省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全面加強我省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根據《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山東分中心工作站管理辦法(試行)》,經研究同意設立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山東分中心棗莊、煙臺、泰安、德州工作站(下稱地方工作站)。
各中心要以地方工作站建設為契機,推動完善本地區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體系,為“走出去”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范和糾紛應對服務。
各地方工作站要從涉外知識產權糾紛信息收集與報送、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業務指導、涉外知識產權風險防控培訓與宣傳、涉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資源協調等方面扎實開展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同時,按要求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報送季度工作總結及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案例,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工作計劃。
省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將依據《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山東分中心工作站管理辦法(試行)》對地方工作站工作開展情況定期進行督導考核。
特此通知。
山東省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