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2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22〕3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6〕194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2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2〕131號),經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專家評審和公示,確定了2022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同意授予北航天匯創新成果轉化基地等170家基地“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稱號(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要充分發揮聯系政府和小微企業的橋梁作用,積極做好中小企業政策宣傳和貫徹落實,推動各項惠企助企政策在基地內應知盡知、應享盡享,確保政策受益主體不漏戶、不漏人;要不斷優化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環境,充分發揮好示范帶動作用,為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提供有力支撐,推動基地內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三、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做好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及時梳理總結和推廣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經驗,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定期對轄區內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服務質量、服務收費情況、服務滿意度等進行檢查,做好年度總結和檢查情況報告。
四、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有效期三年,有效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022年度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名單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