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魯政發〔2021〕23號)有關要求,根據“創新服務券”工作安排,確定發放第一批“創新服務券”(數字化賦能方向事前申領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領條件
(一)在山東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連續經營1年以上,運營規范,符合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要求;
(三)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微企業或經省級以上部門認定的“專精特新”、瞪羚、獨角獸、單項冠軍等高成長企業。
二、申領及使用方式
(一)“創新服務券”?!皠撔路杖笔侵赶蚍蠗l件的小型微型等企業免費發放,專項用于對企業購買約定的社會化服務給予補助的電子券,嚴格按照《省級小微企業“創新服務券”管理實施細則》(魯工信非公〔2022〕147號)管理使用。
(二)“創新服務券”額度。本次活動的“創新服務券”額度為5萬元/張,每家企業最多申領1張?!皠撔路杖辈豢刹鸱质褂?,不找零。
(三)申領方式。本次活動的“創新服務券”通過“智慧工信綜合服務平臺”的“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版塊(www.smesd.com.cn)進行網上發放,定量發放、先領先得、領完即止,請有意申領的企業務必盡早、及時申領。
(四)使用方式。本批次“創新服務券”均為事前申領類,企業申領“創新服務券”成功后,用于企業通過“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版塊購買數字化賦能(事前申領類)服務產品(即:“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上展示的服務產品),下單時使用“創新服務券”抵扣服務項目相關費用,并及時與所選擇的服務機構簽訂服務項目合同。企業申領的“創新服務券”,使用期限為1個自然日,逾期不使用的將收回。各縣(市、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民營經濟發展局將對申領企業進行逐級審核,對于不滿足“一、申領條件”的,收回“創新服務券”;同時根據各服務機構與企業簽訂合同(須一并提供發票、收款憑證等證明材料,合同未履行或未開具發票的不予撥付相應資金補助)的情況,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撥付的資金額度。合同履行完畢后,領券企業須在“智慧工信綜合服務平臺”的“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版塊確認服務完成,并對服務機構提供服務等內容進行評價,未進行評價的領券企業將影響后續批次“創新服務券”的申領。
(五)發放及使用時間。本次活動的“創新服務券”,報名申請時間為2022年11月3日8:30至2022年11月8日17:00;領取使用時間為2022年11月15日9:00至2022年11月17日17:00。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活動是落實我省“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部署安排和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有力手段,各市、縣(市、區)要廣泛發動引導企業參與,于11月11日17:00前完成對報名企業的資格審核及“綠色門檻”審核并提交。
(二)本次活動嚴格按照《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和《省級小微企業“創新服務券”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執行。各市、縣(市、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創新服務券”發放使用后,服務機構所屬市、縣(市、區)負責做好兌付資料審核。
(三)領券企業使用“創新服務券”,由省市縣三級全程監督,對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映;各市、縣(市、區)對“創新服務券”使用過程中各個環節及時督促,避免造成延誤。對于以下情況,將按照《省級小微企業“創新服務券”管理實施細則》監督管理規定,取消涉事企業服務券申領和服務機構配券服務資格,3年內不受理該單位及其同一法人代表企業服務券申領(配券)申請,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轉讓、贈送和買賣服務券的;
2.存在故意隱瞞服務機構與企業關聯關系等,影響市場公平公正交易的;
3.存在偽造虛假業務、虛報交易數額,套取財政補貼等違規行為的。
4.服務用戶較少、綜合能力不強、用戶評價較差的。
5.其他經檢查監督部門論證為不適宜繼續從事相關工作的。
(四)本通知未盡事宜,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郝龍、綦躍興,電話:0531-51782698
技術支持:宋爽,電話:0531-88985569
附件:第一批“創新服務券”(數字化賦能方向事前申領類)申領操作指引.docx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