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常態化推薦申報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切實提高服務我省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效能,根據《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管理辦法》(魯科字〔2017〕167號)、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發展的通知》等文件,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將實行常態化推薦?,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科技創新的重要講話精神,參照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工作模式,自2022年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第二批)新建工作起,推薦申報改集中申報為常態化推薦,評審方式改專家評審為綜合論證。我廳不再發布集中申報通知,主管部門按照建設布局、重點領域和方向,結合自身創新發展實際,將有意愿、有條件、有能力融入省技術創新戰略平臺的龍頭企業遴選出來,指導建設以市場和需求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省技術創新中心。
二、建設布局
建設布局和方向應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和我省重大技術創新需求,聚焦我省“十強”產業、優勢支柱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服務支撐、引領帶動相關領域和產業高質量發展。優先培育具備沖擊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潛力的建設方向,優先在山東半島自主創新示范區、省級以上高新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布局。加強地域統籌,省技術創新中心原則上向領域產業實力強的地區集中,注重產業鏈發展。加強領域統籌布局,已建有省技術創新中心的領域方向(名單見附件1)原則上不再批建新的省技術創新中心。
三、推薦條件
新建省技術創新中心須滿足《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標準》(魯科辦發〔2020〕34號)(見附件2)等相關條件要求。原則上不支持推薦已建有省級以上實驗室、臨床醫學中心、“1+30+N”創新創業共同體、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牽頭建設。
四、批建流程
(一)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向省科技廳有關主管處室書面提交推薦材料,包括推薦函、建設方案(提綱見附件3)。
(二)省科技廳主管業務處室根據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標準進行形式審查,同時組織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和專家進行可行性論證(必要情況下可現場調研考察),指導主管部門和擬牽頭單位修改建設方案直至符合推薦要求后,將建設方案、主管部門和省科技廳主管處室推薦意見、專家可行性論證意見提供科技廳成果與區域處。
(三)省科技廳成果與區域處結合推薦和論證意見進行研究論證,提請分管廳領導召集綜合論證會,根據論證結果組織現場考察,指導擬批建牽頭單位形成建設方案終稿并上傳至山東省科技云平臺。按程序研究和公示后,發文批復建設。
聯系人:李肖俊 聯系電話:0531-51751132
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607號1418房間
附件:
1.已批建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名單
2.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標準
3.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方案編寫提綱
附件下載:
1.已批建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名單.docx
2.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標準.pdf
3.山東省技術創新中心建設方案編寫提綱.docx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