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2022年度第一批總部企業(機構)認定及獎勵工作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支持總部經濟發展獎勵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魯發改合作〔2022〕528號),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擬開展2022年度第一批總部企業(機構)認定及獎勵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原則要求
(一)本通知所指總部企業(機構),須符合魯發改合作〔2022〕528號文件相關標準,在山東省內注冊或自省外遷入,已實現跨省經營,符合山東“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有關產業政策。
(二)總部企業(機構)認定及獎勵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自愿申報、入庫報備、逐級審核、社會公示、認定批復、動態評估制度。
(三)總部企業(機構)認定及獎勵工作,分兩階段依序推進。認定工作針對省內所有總部企業(機構)開展;獎勵工作針對2022年1月1日以來新引進并經認定的省級總部企業(機構)(不含金融、類金融、房地產企業)開展。
(四)此次開展的是2022年度第一批總部企業(機構)認定及獎勵工作(企業注冊截止日期為2022年10月20日);年底根據工作需要,擬組織開展本年度第二批總部企業(機構)認定及獎勵工作。
二、認定申報類型
根據魯發改合作〔2022〕528號文件要求,申報總部企業(機構)類型分為規模型總部企業(機構)、區域型總部企業(機構)、功能型總部企業(機構)、基金型總部企業(機構)、其他類型總部企業(機構)等。各市發展改革委要結合實際情況,根據本地總部企業(機構)對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的大小,對其按以上類別自行篩選、評定并排序,報省發展改革委認定。原則上,每市第一批總部企業(機構)申報數量不超過15家,今年新引進總部企業(機構)不受數量限制。
三、申報認定類型的相應條件
(一)規模型總部企業(機構)
1.《財富》雜志評選公布的世界500強在山東設立的全國總部或省級以上區域總部;
2.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發布的中國企業500強,國內民營企業100強企業全國總部;
3.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企業在山東設立的省級以上區域總部;
4.“獨角獸”企業全國總部。
(二)區域型總部企業(機構)
履行本企業在跨省區域范圍的企業規劃和運營決策管理、投融資和資產管理、行政和人力資源管理或綜合管理職能;在省外有2家及以上分支機構或投資控股的子(分)公司;實繳注冊資金2億元及以上;上一年度對山東地方財政貢獻1500萬元及以上。
(三)功能型總部企業(機構)
經母公司授權,對本集團內3家及以上(至少有1家在山東以外)分支機構或投資控股的子(分)公司,負有研發、物流、采購、營銷、結算、財務或其他總部管理服務核心功能2項及以上;省外營業收入占企業合并報表年度營業收入的25%及以上;實繳注冊資金1億元及以上;上一年度對山東地方財政貢獻2000萬元及以上。
(四)基金型總部企業(機構)
1.在山東新注冊或由省外遷來山東,且已在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總部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總部,所管理的基金實繳注冊資金達到3億元及以上,并滿足下列其一:
①本年度或者上一年度在山東年投資額達到3億元及以上;
②三年內引進產業鏈累計在山東投資額達到10億元及以上。
2.入圍中國創業投資機構100強、中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100強、中國國資投資機構50強,或在“十強產業”、半導體、碳中和等行業處于領先地位。
(五)其他類型總部企業(機構)
企業年度實現山東省省級財政貢獻1億元及以上。
(六)在濟南市、青島市以外省內其他市設立的總部企業(機構),按上述實繳注冊資金和財政貢獻70%的標準執行。
(七)對產業集聚作用突出、科技含量高的特定總部類型、新型業態的企業,或者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但實際履行地區總部職能、實行獨立核算、作為納稅主體、對本地經濟增長貢獻大的分公司(機構),在認定條件上可以“一事一議”。
四、總部企業(機構)申報認定材料及流程
(一)認定所需材料
1.企業責任承諾書(附件2);
2.山東省內資總部企業(機構)認定申報表(附件3);
3.電子營業執照。
(二)其他證明材料
1.對申請認定規模型總部企業(機構)的,各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還需征集以下材料:
世界500強企業總部、中國500強企業總部、民營企業100強總部、中央直屬企業總部、“獨角獸”企業,從相關網站可查詢到認定信息或提供同類有效證明。
2.對申請認定區域型總部企業(機構)的,各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還需征集以下材料:
①企業跨區域總部或一級分公司提供上一級母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設立區域總部、功能性總部或一級分公司及履行有關職能的決議,主要內容包括企業與控股投資或被授權提供管理和服務的企業之間關聯關系、組織架構、職能分配、納稅辦法、業務收入占比等事宜的陳述和必要承諾;
②省外分支機構或投資控股的子公司名單,并附電子營業執照;
③年度審計報告;
④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出具的納統證明;
⑤驗資報告。
3.對申請認定功能型總部企業(機構)的,各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還需征集以下材料:
①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或投資控股的子(分)公司提供年度審計報告,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提供上一級總部出具的年度營業收入證明;
②各分支機構或投資控股子(分)公司名單,并附電子營業執照;
③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出具的納統證明;
④驗資報告。
4.對申請認定基金型總部企業(機構)的,各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還需征集以下材料:
①市級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出具的所投項目符合產業政策及無證監部門行政處罰等社會信用證明材料;
②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或投資控(參)股的公司提供年度審計報告、公司章程。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提供上一級總部出具的年度營業收入證明;
③各分支機構或投資控(參)股公司名單,并附電子營業執照;
④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的證明材料;
⑤企業所在地縣(市、區)出具的納統證明;
⑥驗資報告。
(三)認定工作流程
1.征集。各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依據要求做好相關申報工作,總部企業(機構)申報征集時間截至10月25日前;
2.審核。省發展改革委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部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意見,省發展改革委初步確定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機構)名單,提出審核意見,按程序報批,總部企業(機構)認定工作審核時間于11月4日前完成;
3.公示。省發展改革委將審核通過的總部企業(機構)名單,通過委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4.認證授牌。對公示通過的總部企業(機構)名單,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直相關部門以正式文件等形式向社會發布,并統一授牌。
五、總部企業(機構)申報獎勵材料及流程
(一)申請獎勵所需材料
1.企業簡介、營業執照,被認定為新引進省級總部企業(機構)文件;
2.申報相關獎勵需兌現獎補資金報告及相關證明材料;
3.企業法人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聲明(由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獎勵工作流程
1.補報材料征集。各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依據后續通知要求做好提報工作;
2.審核。省發展改革委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部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意見,省發展改革委初步確定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機構)名單,提出審核意見,按程序報批;
3.確定獎勵資金安排計劃。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對經認定且符合獎勵條件的2022年度新引進內資總部企業(機構),以及2022年度引進和培育企業總部(機構)綜合評價結果位于全省前五名的縣(市、區),研究提出獎勵資金安排計劃并報批。
4.下達獎勵資金。省發展改革委下達獎勵通知,省財政廳依據批復同意的獎勵資金安排計劃,按有關程序下達獎勵資金。
六、注意事項
(一)企業(機構)所有申報資料須按照封面、企業簡介、企業責任承諾書、認定申報表、電子營業執照、其他證明材料的順序,依序匯編成冊,一式五份(均需加蓋公司公章),并提交電子版;
(二)請各市發展改革委于截止日期前將申報證明材料報送至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地址:濟南市省府前街1號綜合樓,聯系人:張濤 張澤宇 聯系電話:51783157 51783158。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