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發放第一批“創新服務券”(事后兌付類)的通知
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青島市民營經濟發展局、濱州市民營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魯政發〔2021〕23號)、《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二批)》(魯政發〔2022〕4號)有關要求,根據工作安排,現就發放事后兌付類“創新服務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領條件
(一)在山東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連續經營1年以上,運營規范,符合財政涉企資金“綠色門檻”制度要求;
(三)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微企業或經省級以上部門認定的“專精特新”、瞪羚、獨角獸、單項冠軍等高成長企業。開展DCMM(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貫標企業不受小微企業劃型標準限制。
二、申領及使用方式
(一)“創新服務券”?!皠撔路杖笔侵赶蚍蠗l件的企業免費發放,專項用于對企業購買約定的社會化服務給予補助的電子券,嚴格按照《省級小微企業“創新服務券”管理實施細則》(魯工信非公〔2022〕147號)管理使用。
(二)“創新服務券”額度。本次事后兌付類的“創新服務券”包括數字化賦能和上云用云兩類服務,其中,數字化賦能類額度為合同額的30%、不超過10萬元的財政補貼;上云用云類額度為合同額的30%、不超過5萬元的財政補貼。
(三)申領方式。本次事后兌付類的“創新服務券”通過“智慧工信綜合服務平臺”的“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版塊(www.smesd.com.cn)進行網上發放和使用。申領企業通過平臺自主報名數字化賦能或上云用云方向(申領企業在一個周期內只能申領一個方向的“創新服務券”),審核通過后即視為擁有“創新服務券”?!皠撔路杖倍堪l放、先領先得、領完即止,請有意申領的企業務必盡早、及時申領。
(四)使用方式。企業申領“創新服務券”成功后,可通過“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版塊下單購買數字化賦能、上云用云2類服務產品(具體服務產品詳見“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版塊,即:“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上展示的服務產品),在服務機構確定接單后,企業與服務機構線下簽訂服務合同,使用“創新服務券”抵扣服務項目相關費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對申領企業進行復核,對于不滿足“一、申領條件”的,收回“創新服務券”使用資格;同時根據各服務機構與企業簽訂合同(須一并提供合同全額發票、收款憑證、DCMM證書等證明材料,合同未履行或未開具發票的不予撥付相應資金補助)的情況,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撥付的資金額度。合同履行完畢后,領券企業須在“智慧工信綜合服務平臺”的“山東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版塊確認服務完成,并對服務機構提供服務等內容進行評價,未進行評價的領券企業將影響后續批次“創新服務券”的申領。
(五)報名申領時間。本次活動的“創新服務券”,報名申領時間為2022年9月22日上午9:00至2022年9月30日下午17:00。企業原則上應在申領“創新服務券”成功后15天內完成下單,接單服務機構原則上應在確定接單后30天內上傳完合同、發票、收款憑證,逾期將收回“創新服務券”。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活動是落實我省“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部署安排和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進一步加大小微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有力手段,各市要廣泛發動引導企業參與。
(二)本次活動嚴格按照省政府2022年“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和《省級小微企業“創新服務券”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要求執行。
(三)對于以下情況,將按照《省級小微企業“創新服務券”管理實施細則》監督管理規定,取消涉事企業服務券申領和服務機構配券服務資格,3年內不受理該單位及其同一法人代表企業服務券申領(配券)申請,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轉讓、贈送和買賣服務券的;
2.存在故意隱瞞服務機構與企業關聯關系等,影響市場公平公正交易的;
3.存在偽造虛假業務、虛報交易數額、套取財政補貼等違規行為的;
4.服務用戶較少、綜合能力不強、用戶評價較差的;
5.其他經檢查監督部門論證為不適宜繼續從事相關工作的。
(四)本通知未盡事宜,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數字化賦能服務:王俊人,0531-51782723
上云用云服務:由斌,0531-51782675
平臺技術支持:宋爽,0531-88985569
附件:第一批“創新服務券” (事后兌付類)申領操作指引.docx
關于組織發放第一批“創新服務券”(事后兌付類)的通知.pdf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