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二批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先進縣(市、區)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激活區域經濟活力,推動民營企業快速成長,發展壯大縣域經濟,根據《關于印發<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建設方案>的通知》(魯非公組發〔2021〕4號)和《關于印發<山東省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2022年十大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魯非公組發〔2022〕3號)要求,現就組織開展第二批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綜合評價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省內所有開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的縣(市、區),已評為2020年度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的不再參與本次綜合評價。
二、評價內容
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建設情況重點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評價。
(一)基本情況。民營經濟發展的基本情況和已開展的重點、亮點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二)各項指標完成情況。逐項說明指標體系內28項二級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是否存在第29項指標中的一票否決問題。每個指標需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指標涉及數據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今后工作舉措。制定的今后三年的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建設目標。為促進本地區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擬實施的重點項目,需逐項列出基本情況、投資金額、建設周期、技術水平、預期效益、擬配套的政策及資金等情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支持重點服務機構提升服務水平。提升服務機構圍繞技術、培訓、融資、知識產權等方向開展“點對點”精準化服務的水平。
2.支持重點民營企業轉型升級。支持重點民營企業實施“機器換人”,提升裝備智能化水平,支持企業開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
3.支持重點民營企業提升創新能力。支持重點民營企業獨立或聯合設立研發機構。支持企業采取競爭立項、定向委托、組閣揭榜等方式參與創新攻關。支持企業提升知識產權開發與利用水平。
4.支持提升產業鏈協作配套水平。支持民營龍頭企業建鏈補鏈強鏈項目,支持民營中小企業融鏈拓市場,提升產業鏈內部協作配套能力。
5.支持提升重點民營企業的品牌影響力。支持重點民營企業制定品牌發展規劃,開展品牌策劃、設計、創建活動。支持運用線上線下展會、電子商務平臺等營銷渠道開展品牌宣傳推廣活動,擴大品牌影響力。
三、評價程序
(一)自愿申報。由符合條件的縣(市、區)自愿申報,經設區的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推薦后報至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綜合評價。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采取材料復審、實地查看、競爭答辯等方式,對申報縣(市、區)的申報材料實施競爭性評審。
(三)公布結果。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將評審結果向社會公示后,確定第二批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建設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建設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工作作為一次重要契機,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民營企業快速成長,發展壯大縣域經濟。
(二)扎實建設工作。各縣(市、區)要圍繞《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建設方案》要求,創新工作方法,夯實工作內容,主動對照指標體系,扎實開展建設工作。
(三)嚴格材料把關。各市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各縣(市、區)申報材料嚴格把關,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各縣(市、區)要落實主體責任,如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將給予通報并取消參評資格,追究相關責任。
請各市認真審核把關,每市推薦數量不超過2個,于10月9日前將推薦文件(PDF版)、申報材料(PDF、WORD版)發送指定電子郵箱,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郵政特快專遞(EMS)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 霖 0531-51782698
王明輝 0531-51782701
電子郵箱:mist@shandong.cn
郵寄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省府前街1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處
附件:關于印發《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建設方案》的通知(魯非公組發〔2021〕4號)
關于印發《山東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建設方案》的通知.pdf
山東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9月13日